馬來西亞加密資產監管框架與市場概況
一、監管框架
馬來西亞對加密貨幣採取"雙重監管"模式,主要由馬來西亞國家銀行和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共同承擔監管職能。國家銀行負責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,不承認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爲法定貨幣。證券委員會則將符合條件的加密資產納入資本市場監管體系,並對其作爲證券產品進行監管。整體而言,馬來西亞將加密資產視爲一種證券/投資產品而非貨幣進行監管。
監管制度的法律基礎來源於2019年1月生效的《2007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(數字貨幣和數字代幣爲證券)命令》。該法令賦予證券委員會監管權限,並規定只要加密資產滿足一定投資屬性,即可被視爲證券。此後,證券委員會陸續發布了多項